我省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发布
本报讯(记者 何洁) 10月20日,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我省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,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试+文化统考。
据悉,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,其中,化工、农业、纺织服装、药品等4个科目组的考生按照中职学考有关要求参加考试,考试分A、B两场,A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B场考试。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专业综合理论,实行闭卷笔试。
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4日至3月19日,由各专业联考委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。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22日至23日。
考生如是烈士子女,录取时加20分投档;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(原大军区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,录取时加20分投档;归侨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和台湾地区籍考生(含台湾户籍考生),录取时加5分投档;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,录取时加10分投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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